2021年姜堰区社区工作者
招聘简章
为提升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社区工作者,定向分配到罗塘街道,由罗塘街道具体安排至相关城市社区。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姜堰户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社区工作者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并发布招聘简章。罗塘街道按照招聘事项、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定聘用名单、公示、聘用等步骤具体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简章
通过先锋姜堰、微姜堰、姜堰就业网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本招聘简章。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罗塘街道后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网上报名)。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有效证件减免报名费。
4.注意事项:报名者携带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填写《姜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报考者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
(1)笔试内容:包括从事社区工作必备的政治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写作能力、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同分跟进)。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3)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招考单位结合考生政治面貌、学历层次、基层工作经验及岗位需要等择优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4)公布成绩:公布考生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参加体检,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低保户和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凭有效证明材料免缴)。
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政审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先锋姜堰、微姜堰、姜堰就业网等网络平台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管理
1.通知发放。公示结束后,由罗塘街道根据确定的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具体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向受聘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组织对新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工作所在社区。
2.合同签订。由罗塘街道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签订聘用合同前,受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或报到之日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
3.管理及待遇。根据《泰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暂行办法》、《姜堰区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和罗塘街道社区工作者具体考核办法以及所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进行考核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按照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另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报名者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区防控最新要求,报名、考试当天符合“三查一测”(查行程码、苏康码,行程码带“*”号的查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测体温低于37.3℃)要求,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同时,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考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名及参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本公告最终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23-88286211(罗塘街道党建办)
0523-88217952(区民政局)
监督电话:0523-88286086(罗塘街道纪工委)
附件:姜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639623959679413.docx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
姜堰区罗塘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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