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顾高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顾高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正派,事业心强,遵纪守法;
2.具有姜堰区户籍;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女性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男性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4. 高中及以上学历;
5.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劳动能力,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残疾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的直系亲属(仅限于父母、配偶及子女);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者需登录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下载并填写《姜堰区顾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将报名表(须上传彩色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须在报名表备注栏承诺在体检前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打包压缩,命名为“顾高镇+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srlfll@163.com。
2.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6日。(报名资料接收时间:上午8:30至下午5点)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姜堰区顾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顾高镇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三) 面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顾高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考核不合格、本人放弃或招考一年内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缺位时,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解除。
四、聘用管理、待遇及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依法与顾高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报名者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区防控最新要求,考试当天符合“三查一测”(查行程码、苏康码,行程码带“*”号的查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测体温低于37.3℃)要求,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同时,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考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名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本公告由顾高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129059
附件:《姜堰区顾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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