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顾高镇村后备干部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姜堰区顾高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后备干部15名(其中:面向退役士兵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
6.姜堰区户籍,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7年7月14日至1997年7月13日之间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顾高镇村后备干部招聘工作由顾高镇委托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并发布招聘简章。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姜堰就业网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7月14日至7月19日(8:30—17:30)
2.报名方式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者需登录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下载并填写《姜堰区顾高镇公开招聘村后备干部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须上传彩色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是党员或退役军人提供证明材料、若有基层(乡镇、村居)工作经验的提供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须在报名表备注栏承诺在体检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打包压缩,命名为“顾高镇村后备干部+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srlfll@163.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顾高镇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3)报名费用:100元(领取准考证时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明原件减免报名费用。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所必备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顾高镇党委研究确定,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及加分项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加分项:考生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加1分,学历为本科、研究生的分别加0.5、1分(学历不重复加分),有基层(乡镇、村居)工作经验的加0.5分。
总成绩在姜堰区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等网络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顾高镇党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区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等网络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在公示期间放弃或不符合聘用的,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与相应村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另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需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先行解除。
三、聘用管理
1.聘用后,由镇党委统一安排到村工作;试用期满,经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综合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村一般干部,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2.试用期满,经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综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试用期合同自动解除,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不服从党委、政府、村两委管理或工作安排,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解聘;有违纪违法等其他行为发生的,予以解聘;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聘”,在首次聘用合同期满后,双方自行协商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相关解聘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5.在聘用期间,由于个人原因(如自行辞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因个人行为造成的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完相关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镇政府、村两委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
6.在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离职等,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告知,并做好工作的交接,经镇纪委、镇财经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停发工资。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报名者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区防控最新要求,报名、考试当天符合“三查一测”(查行程码、苏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测体温低于37.3℃)要求,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同时,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考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名及参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顾高镇党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241919
监督电话:0523-88129026
附件:《姜堰区顾高镇公开招聘村后备干部报名表》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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