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某国有企业
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姜堰区某国有企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共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姜堰区某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要求;
6.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11月 3 日-11月 9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三楼308室(姜堰区上海路9-10号)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所需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包含:《姜堰区某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须在报名表备注栏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只可报名1个岗位,不可同时报名多个岗位;
(3)报名费用:100元(领取考核通知单时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明原件减免报名费用。
5.领取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审核确认后,现场通知考生。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姜堰就业网等网络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就业网等网络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招聘的国有企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 3 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聘用单位相关规定标准发放,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先行解除。
三、聘用管理
1.聘用后,由聘用单位安排具体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姜堰区某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执行。
2.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不服从管理或工作安排,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有违纪违法等其他行为发生的,予以解聘;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在首次聘用合同期满后,双方自行协商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续聘的,自然解除聘用关系。
5.在聘用期间,由于个人原因(如自行辞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因个人行为造成的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完相关聘用合同的,聘用合同自动终止,聘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
6.在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离职等,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告知,并做好工作的交接,经聘用单位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谈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报名者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区防控最新要求,报名、面谈当天符合“三查一测”(查行程码、苏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测体温低于37.3℃)要求,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考点参加报名和面谈。同时,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考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23-18952655918 0523-88241919
监督电话:0523-18952631768
附件1:姜堰区某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姜堰区某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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