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办事处
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的简章
为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4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姜堰区户籍(2020年以来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练使用智能手机,会基本的电脑操作;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为: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上海路9号)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附件1)。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3:1,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天目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费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明减免考试费用;
(5)现场报名时须测试智能手机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4.领取准考证:
智能手机和计算机操作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 面试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四) 加分项
加分标准为:全日制本科加1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3分,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加2分,退役军人加2分,学历加分不重复计算;持有初级社工证加1分,中级社工证加2分,高级社工证加3分,社工证不重复加分。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天目山街道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考核不合格、本人放弃或招考一年内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缺位时,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有效期截止2023年12月30日。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解除。
四、聘用管理、待遇及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与相关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从街道及社区管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2460元/月执行(含交通补助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标准由第三方公司按其内部人员待遇执行,并根据工作实绩对网格员进行绩效考核奖惩,每月及年终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2.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位于倒数5名的,即时解聘;首次劳动合同期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在社区网格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到社区任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正式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天目山街道党工委的岗位分工,不服从岗位分工视为自动放弃。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241919
监督电话:0523-88241588
附件:《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docx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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